清朝对死刑的复核制度
豆瓣辣评:“河北省乐亭县四女疑案很有巫蛊之风,姥姥、媳妇、继女、外甥女集体上吊:姥姥在窗棂之上,媳妇在房梁之上,外甥女和继女分别坐于椅子两端,如天平般吊死,穿着新衣,涂粉画眉。以姥姥病痛自缢,他人一个接一个哀痛而自缢草草结案,读来毛骨悚然。”
《柏桦谈明清奇案》由柏桦编写。翻阅明清的《经世文编》,检索诸家奏议和笔记,查看各位皇帝的谕旨朱才比,披览卷帙浩瀚的实录、会典、则例,可以看到司法不公、非法滥刑的问题好像一道幽灵,断续盘旋于公文私牍之间。道学之徒或愤然而斥之、经世之士或蹙然而忧之,学者文人或慨然而论之。但也有许多人,尤其是权力拥有者,不但不去积极解决问题,反而是熟视无睹。统治者的治标不治本,仅出于政治策略的需要,时而从严,时而从宽,缺乏明确的标准,不但破坏了传统社会秩序,而且戕害了道德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