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串通投标罪

00:00
06:03
主播信息
律视语法

律视语法

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发生在我们身边真实的案例,法律就在生活
关注
王菲说知产
34
由京都律师事务所的王菲律师为大家讲解围绕《知识产权法》的相关问题
常铮、巩志芳律师解读《职务犯罪100问》
35
什么是职务类犯罪?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触犯职务类犯罪会被如何论处?接下来由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常铮与巩志芳律师为您深入讲解这些问题。
常铮、巩志芳律师解读《金融犯罪》系列
13
由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常铮律师与巩志芳律师为您带来金融犯罪相关的案件解读。
APP内查看主播
节目详情

# 实务裁判

# 教育

# 串通投标罪

# 犯罪构成

本期视频从犯罪构成和实务裁判的角度讲解了串通投标罪的认定问题。该罪涉及到特殊主体和一般主体两类,单位也可构成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要求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动机不影响犯罪成立。该罪侵犯了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以及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常见的串通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以及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串通。审判实践中,法院认定行为人是否有罪与情节严重与否有关,除经济数额外还考虑了犯罪手段、行为结果和社会影响等因素。需要注意,在串通投标过程中可能伴随着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需要同时考虑其他罪名的牵连犯罪行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是一种恶意竞争,伤害他人合法权益并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共同营造。如果企业因他人的串通投标行为遭受损失,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
大家都在听
评论(0条)
快来抢沙发吧!
打开蜻蜓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