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14 CPA经济法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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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忠实义务规定

# 高管勤勉义务标准

# 关联董事表决限制

# 董事自营业务限制

# 间接经营认定标准

# 高管损害赔偿责任

# 商业判断规则应用

# 违规财务资助责任

# 违法利润分配后果

# 抽逃出资连带责任

经营同类业务限制
公司法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董事忠实义务规定,禁止未经报告及决议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司法实践中,“自营或为他人经营”涵盖直接担任管理职务、间接经营(如持股或亲属代持)以及表决权行使等行为。间接经营认定标准强调利益冲突,即便不参与实际管理,仍可能违反义务。
关联董事表决规则
涉及董事自营业务限制等利益冲突事项的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表决限制要求关联董事不得参与投票。若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法定义的关联关系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企业间的利益关联,但国家控股企业间不因同受控股而视为关联。
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董事及高管违反董事忠实义务规定或高管勤勉义务标准,需承担高管损害赔偿责任。违规收入(如利用公司机会所得)应归公司所有。公司法列举了具体失职情形,包括未催缴股东出资、抽逃出资连带责任、违规财务资助责任及违法利润分配后果等,均与未尽勤勉或忠实义务相关。
勤勉义务内涵与保护
勤勉义务要求管理者为公司最大利益尽责,包含积极履职与风险决策保护。商业判断规则应用表明,若决策无利益冲突且基于诚实善意的商业判断,即使结果失败也不追责。这一规则平衡了管理者履职风险,避免以事后结果苛责事前决策。
特定场景责任划分
公司法明确董事及高管在股东抽逃出资连带责任、未及时催缴出资、违规提供财务资助责任等场景中的赔偿责任。勤勉义务标准需结合具体职责履行情况,如利润分配和减资需确保程序合法,否则需承担违法利润分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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