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人。他是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秦朝丞相。
早年经历
早年为郡中小吏,后师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嬴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
政治生涯
在秦灭六国的事业中,李斯起了重要作用。秦统一天下后,李斯与王翦、蒙恬等共同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重要贡献
文字统一:李斯参与制定了小篆,作为全国规范的书体,废除了其他六国文字,推动了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度量衡统一:统一了全国的度量衡制度,方便了经济交易,促进了社会发展。
法制建设:制定了秦律,为秦朝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影响了后世封建王朝的法制体系。
中央集权:主张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加强中央集权,对后世影响深远。
晚年及结局
秦始皇死后,李斯与赵高合谋篡改遗诏,立胡亥为帝,即秦二世。然而,他最终因赵高的诬陷而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李斯的政治生涯以悲剧收场,但他的贡献和影响却深远地留在了历史的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