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独居男子昏迷,72岁母亲确认监护身份遇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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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人监护身份确认

# 突发昏迷失能独居男子

# 基层监护程序空白困境

# 自费治疗高额医疗费

# 应对监护难题公职监护

# 居委会指定直系监护人

44岁突发昏迷的独居男子毛先生,因多年未缴社保,所有治疗费用均为自费,目前已花费14万元,后续每月仍需两三万元的高额医疗费。毛先生名下有存款可用于治疗,但他突发失能后,其72岁的母亲作为唯一直系亲人,因无法确认法定监护人身份,无法查询提取毛先生存款支付治疗费,陷入求助无门的境地。
72岁老人辗转奔波于居委会、派出所,基层组织未遇到过此类情况,也没有针对年轻独居失能群体的托底监护机制,该事件因基层监护程序空白陷入程序困境,目前居委会仅能协助开具居住证明、联系法律援助。
根据律师解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突发失能后,需经法定程序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再由相关主体指定监护人,拿到法院确认文书后,监护人才能依法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用于救治。律师提出了可操作的处理路径:先由居委会核查亲属关系,再由居委会委托第三方鉴定毛先生民事行为能力,确认仅母亲为直系近亲属后,由居委会指定母亲为监护人。
当下独居群体规模扩大,成年人突发失能、监护缺位成为新型社会问题,目前上海各区已陆续推出公职监护相关操作指引,梳理问题解决路径,为基层提供处理参照,保障救命诉求能够及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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