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三)的出台,有利于指导司法实践,尤其是对于破产受理后借款的清偿顺序、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与适用该规定,我们特邀破产专家傅忠彬从实务的角度对《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逐条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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