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诺说案:九十年轰动全国的枣庄男童“溺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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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诺讲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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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强故意杀人案

# 枣庄石门水库案发

# 11岁遇害男童米勇

# 法院副庭长王永强

# 最高法彻查案件指示

# 记者冲破封锁采访

# 家属尸检四项要求

# 泰安中级法院异地审判

1998年7月22日,山东枣庄山亭区徐庄乡石门水库案发,山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王永强酒后在此游泳,因11岁遇害男童米勇质疑其游泳能力,王永强不顾劝阻将米勇扔至深水区,且未及时施救,导致米勇溺亡。米勇遗体被打捞出水时已遭野鱼撕咬,现场民众情绪激愤,部分民众欲对王永强采取过激行为,被在场人员和死者家属阻拦。
案发次日,焦点杂志社记者前往徐庄乡采访时偶遇政府维稳车队,得知案情后冲破层层封锁,化妆偷拍获得案件一手信息;事发后当地对地方及省内媒体实施信息封锁,记者冲破封锁采访后,事件完整经过得以公开,引发全国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获悉案情后,作出最高法彻查案件指示,要求联合山东省高院彻查案件、严惩凶手、及时通报详情。之后多家中央媒体赶赴现场深度采访,在死者家属坚持和媒体协调下,家属与最高法、省高院联合工作组会面,提出家属尸检四项要求,得到工作组认可,家属撤回不合理诉求,双方达成尸检共识。
为保障案件公正审理,本案安排泰安中级法院异地审判。经审理,法院认定王永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永强故意杀人案最终判决王永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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