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小时上班,就不能认定成工伤?保安被“热死”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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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标准争议

# 高温中暑工伤认定

# 提前上班工伤争议

# 社保未足额缴纳风险

# 工伤赔偿纠纷案例

# 高温防暑降温措施

# 工伤法律认定标准

# 用人单位责任界定

一名西安保安周某某因高温天气在单位突发疾病去世,其家属认为其死亡与工作环境缺乏防暑降温措施直接相关,要求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以“提前一小时到岗不在工作时间”为由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引发工伤认定标准争议。根据现行法律标准,工伤需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双重条件,但家属质疑机械执法,认为提前到岗进行准备工作应纳入合理范畴。
事件进一步暴露出用人单位潜在责任问题。有分析指出,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工伤赔偿需由企业自行承担,而非社保基金支付,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规避工伤认定。目前涉事保安公司提出“人道主义赔偿”,但未明确说明社保缴纳情况,加剧公众对社保未足额缴纳风险的猜测。
该案例凸显高温中暑工伤认定的复杂性。涉事保安的工作场所和宿舍均无空调,仅配备老式电扇,高温防暑降温措施缺失可能加剧健康风险。舆论呼吁用人单位必须为基层劳动者提供必要防护,避免类似悲剧。
法律专家强调,工伤法律认定标准需兼顾实际情况,但用人单位责任界定需以事实为依据。相关部门正在复核案件,公众关注焦点集中于如何平衡制度刚性与个案特殊性,同时警示企业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完善高温作业保障措施,防范工伤赔偿纠纷案例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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