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成谜!入职6天后,麻醉科女员工医院内离世,警方排除他杀……

00:00
13:06
主播信息
江苏台高爽

江苏台高爽

人人都是蜻蜓主播,欢迎关注江苏台高爽
关注
高爽说法
11982
江苏新闻广播--讲述最实用的法律知识,生活中你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在这里都可以找到答案,让你第一时间防范风险,绝对是你生活中的法律好帮手!
APP内查看主播
节目详情

#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

# 死因明确尸检

# 突发疾病视同工伤

# 刚入职工伤待遇

# 医院安全保障义务

# 工伤认定一年时效

山西一名入职仅6天的麻醉科女员工孙某某,被发现死于医院麻醉科附近楼梯间,警方排除他杀,但未明确具体死因。人社局推进工伤认定需明确死因,家属为保留遗体完整拒绝尸检,导致工伤认定陷入僵局,本期高爽说法邀请律师对此进行法律解读。
关于案件的工伤认定相关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视同工伤突发疾病视同工伤排除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情形。律师认为,事发地点属于医院工作区域合理范围,医院需举证孙某某是否已经下班,现有材料基本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要求。案件核心障碍为死因不明,尸检不是工伤认定的法定前置程序,家属有权拒绝,但本案医院未明确准确死因与死亡时间,申请工伤认定的家属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拒绝尸检很可能面临举证不能,难以认定工伤。即使补充既往病史、加班情况等外围间接证据,也很难推翻工伤认定部门的结论,维权结果不乐观。
无论走工伤认定途径,还是以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主张民事赔偿,都需要明确死因来界定因果关系,医院安全保障义务的因果关系认定也绕不开尸检。目前除尸检外,仅能尝试寻找证人证言等外围证据作为辅助。若完成尸检并认定工伤,即使刚入职,只要办理合法入职手续,可补缴工伤保险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刚入职工伤待遇按照现行标准可达百万元以上,若未参保则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
最后律师提示,工伤认定有一年时效,家属需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难以保障合法权益。本节目可在相关平台收听回放及音视频内容,听众也可参与互动讨论。

展开
大家都在听
评论(0条)
快来抢沙发吧!
打开蜻蜓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