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青有话说
来源:南京新闻综合广播。多学法律少吃亏,文青教你做个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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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期



一名女子因与再婚丈夫产生矛盾,采取极端报复手段,包括搬至同一栋楼居住并对男方6岁子女实施跟踪骚扰,同时发出"同归于尽"等威胁言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延伸行为。
针对此类情况,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下达保护令后,若被申请人继续实施跟踪骚扰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民事赔偿方面,受害人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司法实践,此类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通常在5000至10000元之间,具体数额需根据案件情节严重程度、侵害持续时间等因素综合判定。
需要强调的是,任何个人纠纷都不应迁怒于未成年人,必须明确权益保护的边界。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尤为严重,社会各界应当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其身心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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