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与他人妻子开房二三十次,还殴打其丈夫

00:00
12:49
主播信息
江苏台高爽

江苏台高爽

人人都是蜻蜓主播,欢迎关注江苏台高爽
关注
高爽说法
11939
江苏新闻广播--讲述最实用的法律知识,生活中你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在这里都可以找到答案,让你第一时间防范风险,绝对是你生活中的法律好帮手!
APP内查看主播
节目详情

# 肖某违纪事件

# 执法大队大队长停职

# 多次开房记录调查

# 轻微伤治安处罚标准

# 公职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 政务处分法规定

#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

# 婚姻过错方赔偿标准

# 肖某停职处理通报

# 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湖南湘潭县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肖某被曝与影先生妻子存在不正当关系,两人多次开房记录达二三十次。影先生上门理论时遭肖某殴打致轻微伤,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纪检部门对肖某违纪事件展开调查,并对其作出停职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肖某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可能面临5至10日拘留及罚款。此外,其作为公职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1条,可能面临警告、降级、撤职或开除等纪律处分。若查实多次开房记录,情节严重或导致“双开”后果。
影先生可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向肖某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若其起诉离婚,法院可调取开房记录作为女方过错证据,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5万元)及共同财产分割倾斜。若肖某曾赠予影先生妻子财物,影先生可主张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事件反映公职人员执法犯法问题,警示相关部门需加强干部管理,规范行为准则。对于婚姻中出轨取证,律师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如报警记录、法院调查令)获取证据,避免侵权风险。司法机关可通过调取微信、转账记录等完善证据链,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展开
大家都在听
评论(0条)
快来抢沙发吧!
打开蜻蜓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