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东魁-官德正能量-为官之德
官德,是掌握一定政治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素质,广义讲,包括“道”“德”“法”三要素。“道”指从政原则方法,“德”是官员德行操守,“法”是对公权力规约限制。我国古代官德扎根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贯穿于官吏选拔、任免、升迁、奖惩各个环节,对德、能、勤、绩、廉全面涵盖,内涵丰富、意义深刻,具有重要思想价值。 中国从古至今就重视官德,强调官德在治国理政中的主导作用。从政者把正心、修身、立德作为入仕根本,推崇“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的官德箴言。北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开篇讲:“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这里强调德的重要性,如不能选用圣人、君子,那宁可启用资质平庸之人,也绝不用德行有亏的小人。南宋吕本中所著《官箴》被后世奉为做官必读书目。书中提出:“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简言之,只要遵守清廉、谨慎、勤勉这三法则,就可保住官位、远离耻辱、得到上司赏识、得到下属拥戴。这既反映了古代为官者道德修养和素质要求,也成为从政者持守官德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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