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诗”的首创者是李斯特。1854年,他的《塔索》在魏玛演出时,第一次使用了这个名称。这是指一种单乐章的标题音乐,李斯特认为作曲家通过这种体裁,可以“在其中重现他的心灵的印象和经历,以便和它们发生交往。”